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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公司营运初期须知
2014-12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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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外资在马来西亚成立公司,且拥有马来西亚银行户口和营业办事处之后,接下来要着手以下的事项:

  一、聘请员工

 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所有的雇主必须为员工缴付员工养老基金(Employee Provident Fund)以及社险(SOCSO)。

  员工养老基金最低缴付款为员工月薪的20%,其中8%可以从员工月薪扣出,其余的12%须由雇主缴付。缴付期限为每个月的15日之前。社险的月费不高,依据员工的月薪来决定月费,最高的月费不超过马币66.40。马来蓝卡官方

  如果公司需要聘请外国专才,需要注意的是,公司的缴足资金(paid- Up Capital)必须在马币50万或以上。缴足资金50万至美金20万的外资公司,能够向移民厅申请引入外国专才,但是工作准证的批准和批准的数量,由有关部门斟酌决定。缴足资金20万美金至两百万美金的公司,移民厅能够直接批准最少5张工作准证。缴足资金两百万美金以上的外资公司,则可以享有10张直接批准的外国专才工作准证。马来蓝卡官方

  二、相关的营业执照和服务税执照

  各种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执照规则,但并非所有的行业和公司都需要营业执照。假如公司营运项目是服务性行业,则需要向关税局申请收取服务税执照。有了执照方可以向客户或消费人收取6%的服务税。

  三、寻找适合的投资律师及律所

  外资公司初期拓展到马来西亚,首先需要克服的是调整和适应新的投资和法律环境。从成立公司开始,许多细节必须已经考虑清楚。比如注册资金的多寡、办公室的所在、外国持股的百分比等等,这些都会影响到公司未来引入外国专才,税务优惠以及公司营运的合法性。马来西亚蓝卡官方

  四、外资联营

  外资与本地公司联营进军马来西亚市场,是一种很常见的合作形态。

  联营合约一般以马来西亚法律为主,那是因为大部份有关联营的执行项目都是在马来西亚进行。马来西亚法律是沿革于英国法系,因此与中国和台湾的法律是有基础上的差别。因此,外资在签署任何法律合约之前,必须获得充足的马来西亚法律咨询。马来西亚蓝卡官方

  比较普遍的联营的方式是合作双方成立一间联营公司,并依照各方的贡献和协议来定下各方的股份占有率。一旦决定股份,最好将之合法化,马上成立公司并依照协议将股份分予各方。